前言: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代理服务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包括项目:(一)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主要包括:视频产品
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代理服务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包括项目:
(一)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主要包括:视频产品、游戏产品、表演(节目)、艺术、动画等文化产品。
(二)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生产、复制、进口、批发、零售、租赁、广播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在互联网上发布文化产品,或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收音机。电视。游戏机和其他用户端,供互联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下载沟通行为;
3、展览、竞赛等互联网文化产品活动。
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企业名称预批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章程;
3、公司概况: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 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明文件;
4、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5、业务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