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icp经营许可证通信管理局审核材料内容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保障互联网信息安全,我国实行了ICP经营许可证制度。在上海地区,ICP经营许可证申请和审批工作由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负责。以下是该****要求的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和要求。
一、申请材料
1. 申请表(须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非申请人本人申请);
3.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 资质证明文件或业务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 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 站点备案信息查询报告;
7. 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ICP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二、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初审: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上海市通信管理局信息产业处大厅。申请人初审时,需提交场地照片,包括主机房、托管场地等;
2.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网站公示:经过初审后,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公示申请单位的名称、主办人信息、业务范围、备案情况等;
3. 社会公示: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要求申请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报纸上全文公示申请内容,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4. 技术审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并根据需要对申请单位的主机房现场进行检查;
5. 审核决定: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发放ICP经营许可证;未予发放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三、办理要求
1. 主体资格:申请人需为依法成立的主体,且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主体资格;
2. 场地标准:主机房和托管场地要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安全可靠;
3. 业务条款:申请人的服务协议要符合相关规定,其中不得存在涉黄、涉赌、违规广告等内容;
4. 信息公示: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要求申请人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包括上网公示和社会公示;
5. 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应注明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互联网信息安全;
6. 遵守规定:持证经营单位应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接受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管理。
以上就是上海地区ICP经营许可证通信管理局审批材料的介绍,希望对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