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申请税务注销如何办理
公司注销流程以及材料:
一、审批项目
分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分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注销登记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三、审批机关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分局、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经营场所在本行政区域的分公司的注销登记。
四、申请条件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分公司
五、提交材料目录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件复印件;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分公司营业执照。
六、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现场领取或者从上海工商网站下载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表格;
2、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现场提交分公司注销登记所需的全套申请材料;
3、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七、审批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