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地区公共卫生许可证装修要求、审批材料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行政审批部门签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两年一复审。
对于其中几个公共场所国发办发布了相关条例,免除办理相应卫生许可。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国发〔2016〕12号 :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因此对于从事餐饮经营的企业主来说,只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需再办理卫生许可证。
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所有房间必须满足通风需求,不得是密闭不透气的房间。通风包含:管道通风以及窗户通风。
消毒间内不得放置冰箱、微波炉等储藏加工食物的设备。美容服务间层高要求2.6m(一般情况可以适当放宽),美容房间内摆放床位密度不得超过5m2/张。
很多企业在办理过程中发现没有办法找到合格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环境检测报告。
美容行业涉及到的设备或者器械:消毒设备、美容器械、毛巾衣物、床位、洗手池等。
消毒设备应包含紫外线消毒设备和红外线消毒设备,毛巾衣物如果是自清洁需要配备洗衣机,如果是外协需要相应的合同,并采用紫外线消毒和红外线消毒,床位应配备一次性床单,洗手池部位应满足瓷砖硬化。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如下:
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资料证明;
③建筑设计的卫生审核资料或经营场所的地形图、平面图及卫生防护设施图;
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⑥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度等有关资料;
⑦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以及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