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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费用介绍
广播电视行业一直是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而要想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就需要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针对上海地区,该许可证的续期费用及相关办理材料和要求如下:
一、续期费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需要在有效期限内进行续期。 续期费用标准如下:
A 类: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等单位,续期费用为5000元/次;
B 类:制作和发行非虚拟电视广播电视节目和音像制品单位,续期费用为2000元/次;
C 类:制作虚拟电视广播电视节目单位,续期费用为1000元/次。
二、办理材料
1.本单位章程或者有关规定;
2.有合法经营场所的证明;
3.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有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或者有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合同;
4.申请单位的资金状况及财务报告;
5.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的情况;
6.申请单位的技术力量和生产能力;
7.申请单位的业务计划。
三、办理要求
1.申请基本要求:应当有专业的技术力量和能够满足生产的必要条件;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和资金来源;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申请方式:申请单位可以通过邮寄或亲自到上海市新闸路396号股份大厦进行申请。
3.办理时间:正常办理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需加急办理,需要额外支付加急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