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经营许可证,演艺经济许可证,经营性演出许可证,经纪人资格证,营业性演出经纪许可证
上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新设立办理指导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是指在一定场所和期限内,经营性举办的文艺、体育、游艺等活动的许可证,是一种必要的法律凭证,是机构和企业营业性举办演出活动的法律许可。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材料:
1. 申请表:申请表须用特制表格,由申请单位填写、加盖公章,齐全、准确、规范、无遗漏,应与活动方案相一致;
2.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場館合同经办单位复印件;
5. 活动方案;
6. 安保措施书面材料及安保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
7. 其他与演出有关的材料。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分以下三步:
1. 提交申请:当企业或机构想要举办营业性演出时,企业或机构必须先申请许可证。申请人按规定填写《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按要求将填好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及一套相关材料递交到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管理局;
2. 审核核发:文化市场行政管理局收到《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表》和材料后,将组织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并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发;
3. 变更事项,延期续展:企业或机构如需变更演出时间、地点、场次等事项,应提前三天书面报告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管理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前应当主动提交续展申请。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要求:
1. 申请人要遵守上海市相关有关规定;
2. 严格按照申请表填写要求,应该仔细核实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3.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要按规定及时续展,否则须重新办理;
4. 活动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区域”,并必须实行治安、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
5. 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或企业,不得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以上是上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新设立办理指导,希望对关注此项业务的人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