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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办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4-09-21        浏览次数:8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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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办的要求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办的要求

在上海市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此证书需要提供准确无误的材料,按照相应流程进行申请。以下是关于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办的要求。

一、办理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基本情况及相关负责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经济合同及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 节目内容原始材料提交资料、节目精剪版或已播出节目录制资料;
5. 主创人员资料、简历;
6. 节目制作工艺流程图;
7. 安全评估报告;
8. 监制和编导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办理要求
1. 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完整并一并递交;
2. 安全评估报告必须由国家相关批准的专门机构开具;
3. 节目内容必须合法、健康、正面;
4. 办理时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请。

三、办理流程
1.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 提供所需材料;
3. 监管部门现场审核材料;
4. 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5. 如需现场检验,则现场检验;
6. 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四、办理时间
在所有材料准备好以后,申请人到监管部门进行申请,监管部门审核时间大约在15个工作日左右。如正常情况下,则在14个工作日内领取许可证。

想要办理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准确无误的办理材料,严格按照相关的办理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顺利获得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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