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医疗器械广告审查递交资料和相关介绍
广告批准文号编号规则如何调整?
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新规则为“×械/广审(视/声/文)第000000-00000号”。其中“×”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械”为产品分类;“视”“声”“文”为广告媒介形式的分类;“0”由11位数字组成,前6位代表广告批准文号失效年月日(年份仅显示后2位),后5位代表广告批准序号。
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范围是什么?
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适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以下简称《办法》)。
医疗器械广告中只宣传产品名称的,不再对其内容进行审查。
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怎么定?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与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短的有效期一致。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未规定有效期的,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两年。
医疗器械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的内容在音频、视频类广告中如何要求?
医疗器械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的内容,其字体和颜色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在视频广告中应当持续显示。要求医疗器械广告显著标明的内容,在音频类广告中应当予以播报。
医疗器械广告审批通过的结果公示内容如何查询?
经审查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广告审查机关应当通过本部门网站以及其他方便公众查询的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公开的信息应当包括广告批准文号、申请人名称、广告发布内容、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广告类别、产品名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等内容。